若公司规定月底发薪日遇周六补班时顺延至工作日发放,且该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则公司做法合法;若公司无故拖欠或未明确规定且不发放,则可能违法,员工可依法维权。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有明确规定且合法合规的情况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且同时注明了“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那么当月底发薪日正好是周六(即使当天补班)时,公司选择将工资发放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周一)是合法合规的。这种情况下,员工应理解并遵守公司的规定。
公司无明确规定或规定违法的情况
- 无明确规定: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工资发放时间规定,或者规定中未提及遇休息日如何处理,那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因此,公司应在周五(即月底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或提前发放工资,而不是等到周六补班后或更晚。
- 规定违法:即使公司有规定,但如果该规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无故拖欠工资),那么该规定也是无效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支付工资。
员工如何维权
- 与公司协商:首先,员工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了解工资发放延迟的具体原因,并要求公司尽快支付工资。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公司支付工资。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