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年不让请年假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年假是职工依法享有的休息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的年休假,确保职工能够享受到这一权益。过年期间,虽然是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因此剥夺职工请年假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在过年期间不允许职工请年假,并且没有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条例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除了责令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需要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因此,过年不让请年假并不合法,除非有特殊的业务需求或者职工本人同意不休年假,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了相应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职工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年假是职工的重要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并保障职工的这一权益。在过年期间,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用人单位不应剥夺职工请年假的权利。如果遇到用人单位违法不安排年休假的情况,职工可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