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休假是按照应发工资还是实发-杨启浩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劳动纠纷

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按照应发工资来确定的。具体来说,未休年休假工资包含两个部分,我们分别进行阐述:

  1. 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部分:

    • 这部分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期间基于劳动合同关系和实际付出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它直接体现了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在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时,这部分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应发工资来计算的,即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期间应得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2. 额外支付的200%部分:

    • 当用人单位未能依法安排劳动者享受年休假时,除了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200%的工资作为补偿。这部分补偿的计算基数同样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为基础。这里的“额外支付200%”并非指在实发工资的基础上再增加200%,而是指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对未休年休假的那部分天数,按照应发工资的200%进行额外补偿。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法律背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享受年休假。若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发工资的2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法律建议:对于劳动者而言,在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时,应明确自己的应发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并确保用人单位按照应发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和支付。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举例说明:

假设某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为每月5000元,其中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1500元,津贴500元。若该劳动者未休年休假5天,则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未休年休假工资为:正常工作期间工资(5000元/月÷21.75天/月×5天)+ 额外支付的200%工资(5000元/月÷21.75天/月×5天×200%)= 总计应支付的未休年休假工资。这里21.75天是月计薪天数,用于将月工资转换为日工资进行计算。

综上所述,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按照应发工资来确定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