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未到退休年龄去世,其家属可依法获得以下补偿及待遇: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含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可由法定继承人全额继承。若职工去世时未领取养老金,家属需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手续。
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依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家属可领取两项待遇: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退还
若职工医保账户有余额,家属可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医保部门申请退还剩余金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去世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书等材料。
企业补充福利(如有)
部分国企可能提供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或一次性死亡补助等福利,具体需查阅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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