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律师说不成功不收费是 委托人与律师个人签协议吗-殷翰卿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合同纠纷

风险代理中“不成功不收费”的协议签订主体,既可以是委托人与律师个人,也可以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具体取决于律师的执业方式及双方协商结果。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律师个人执业情况:

    • 若律师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并独立承担风险代理业务,那么“不成功不收费”的协议将直接由委托人与该律师个人签订。
    •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个人需对其承诺的“不成功不收费”负责,若案件未成功,则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2. 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

    • 在实践中,律师通常隶属于某个律师事务所,并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提供法律服务。
    • 若律师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风险代理委托,那么“不成功不收费”的协议将由委托人与该律师事务所签订。
    • 此时,律师事务所作为协议的一方,需对其所属律师的行为负责,并确保协议得到履行。若案件未成功,律师事务所不得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3. 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

    • 无论协议是与律师个人还是律师事务所签订,都应明确约定风险代理的具体条款,包括代理范围、收费标准、成功与不成功的界定标准等。
    • 协议应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 委托人在签订协议前,应仔细审查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资质和信誉,确保选择到合法、合规且具备专业能力的法律服务提供者。
  4. 法律后果与风险提示:

    • 若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违反“不成功不收费”的承诺,擅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委托人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 同时,委托人也应意识到,风险代理并非无风险之举。在案件未成功前,委托人可能无需支付律师费,但需承担案件本身可能带来的其他风险,如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等。

建议:在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前,委托人应充分了解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资质和信誉,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