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聘结合可以不聘吗-张文韬律师|法行宝
2026-01-20 劳动纠纷

在探讨“评聘结合是否可以不聘”这一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评聘结合”的具体含义和实施背景。

“评聘结合”是一种职称管理制度,它要求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与聘任上实行紧密结合。具体来说,就是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内开展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单位会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员条件进行聘任。这种制度旨在确保专业技术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的紧密匹配,提高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效能。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评聘结合是否可以不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1. 制度规定:

    •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相关省份(如您提到的吉林省)的具体实施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实行评聘结合政策。这意味着,在评聘结合的制度框架下,评审与聘任是相互关联的,不是独立的两个环节。
  2. 岗位限制:

    • 评聘结合制度要求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内开展职称评审。如果单位没有相应的岗位职数,那么即使个人通过了职称评审,也可能无法立即被聘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聘”已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而是需要等待岗位空出或进行岗位调整。
  3. 已评未聘人员的情况:

    • 对于在单位纳入评聘结合改革前已取得相应职称,但由于单位岗位数量有限未及聘任的人员(即“已评未聘人员”),他们仍然需要参加岗位竞聘,以争取聘任机会。这表明,即使已经评审通过,也需要通过竞聘等程序来获得聘任,而不是可以随意选择“不聘”。
  4. 实际操作中的灵活性:

    • 虽然评聘结合制度在原则上要求评审与聘任相结合,但在实际操作中,单位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灵活处理。例如,对于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单位可能会通过调整岗位结构比例、增加岗位职数等方式来为其提供聘任机会。然而,这种灵活性并不意味着可以违背评聘结合的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在评聘结合的制度框架下,一般不可以随意选择“不聘”已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单位需要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员条件进行聘任,而个人也需要通过竞聘等程序来争取聘任机会。如果单位没有相应的岗位职数或个人不符合聘任条件,那么可能需要等待岗位空出或进行岗位调整后再进行聘任。因此,对于“评聘结合是否可以不聘”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除非有特殊的岗位调整或政策允许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