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查岗不在岗怎么办-祝友良律师|法行宝
2025-12-27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驻村查岗不在岗怎么办”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关系到驻村干部管理规范性和工作实效性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管理制度,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的到岗到位情况是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相关规定,驻村干部应当全脱产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禁止抽(借)调,确保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驻村工作中。

对于驻村期间无故不在岗的情况,管理制度中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1. 首次发现:如果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无故不在岗,一旦被发现,其驻村年度考核将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这是一种警示,提醒驻村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 两次发现:如果再次发现驻村干部无故不在岗,除了驻村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外,还会扣减其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励。这是一种更为严厉的处罚,旨在进一步强化驻村干部的纪律意识。

  3. 三次发现:如果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无故不在岗的情况被发现三次,那么其驻村年度考核将被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并上报派出单位和上级组织部,同时扣减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励。这种情况下,派出单位可能会考虑另行选派驻村人员。

除了对无故不在岗的处罚外,管理制度还规定了其他几种需要严肃处理的情况,包括工作履职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帮扶成效不明显、群众意见较大、群众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没有及时处置和报告、违反作风纪律规定、违规收受财物谋取私利等。对于这些情况,同样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整处理,并上报派出单位和上级组织部。

为了确保驻村干部的到岗到位情况得到有效监督,管理制度还提出了以下措施:

  • 严格请销假管理:驻村第一书记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天,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要完备请假手续,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 严格去向登记管理:各村(社区)须制作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去向牌,公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以及每天去向等信息,悬挂在村务公开栏或其他醒目位置,接受群众监督。

综上所述,对于驻村查岗不在岗的情况,管理制度中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和监督机制。作为驻村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帮扶职责。如果确实需要请假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岗,应当及时完备请假手续,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也欢迎群众对驻村干部的到岗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共同推动驻村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