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针对您中途离职又返回上班且未签合同的情况,需分情形处理,一是若您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可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您可依法维权;三是若您已离职,可就未签合同期间的权益主张权利。以下为详细分析:
若您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
- 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您中途离职又返回上班,若与用人单位重新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一个月内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有权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
- 未签合同的法律后果: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应当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旨在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同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因此,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收集证据:在维权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您应保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同时,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其他可能的权益损失,如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
若您已离职
- 主张未签合同期间的权益:即使您已经离职,若在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仍有权就未签合同期间的权益主张权利。这包括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在职期间的其他合法权益。
- 注意时效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在离职后,您应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仲裁时效而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