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老板没给走工伤 我自己想去申请 去别的厂干活可以吧-邓青青律师|法行宝
2025-12-23 劳动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老板未为您申请工伤,您自己想去申请,同时询问在申请期间是否可以去别的厂干活,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工伤申请的问题,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您完全有权自己向当地的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您的合法权益,不受老板是否为您申请的影响。

接下来,关于您提到的去别的厂干活的问题,这需要分情况讨论:

  1. 如果您的工伤认定尚未完成:

    • 在此期间,如果您去别的厂干活,且该工作与您的原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等无直接关联,且不会加重您的伤势或影响工伤认定的结果,那么从法律层面讲,这并不直接违反相关规定。
    •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工伤认定过程中,人社部门或相关机构需要您提供医疗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或者需要您配合进行伤势鉴定等,您应确保能够及时提供和配合,以免影响工伤认定的进度和结果。
  2. 如果您的工伤认定已经完成,且您正在享受工伤待遇:

    • 在此情况下,您应专注于康复和治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活动,以免加重伤势或影响康复效果。
    • 如果您确实需要工作,应与您的原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沟通,了解是否可以从事一些轻便、不加重伤势的工作,并确保这些工作不会影响您享受工伤待遇。
  3. 关于“串岗”与工伤认定的关系:

    • 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到,“串岗”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是否构成工伤。关键在于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如果您的“串岗”行为是为了单位利益,且客观上也是因为单位创造经济效益而受伤,那么这种行为仍然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4. 关于因工外出与私人原因受伤的区别:

    • 如果您是因工外出期间受伤,且受伤原因与工作直接相关,那么应认定为工伤。
    • 但如果您是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受伤,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这种伤害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我建议您在工伤认定期间尽量保持与原单位的沟通,确保能够及时提供和配合相关材料的提交和伤势鉴定等工作。同时,如果您确实需要工作,应谨慎选择工作内容和环境,确保不会加重伤势或影响工伤认定的结果。最后,无论您是否去别的厂干活,都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