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劳动合同期满时若劳动能力鉴定未做,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 若用人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
- 协商续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续签劳动合同事宜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应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劳动能力鉴定未做的情况以及可能对工作产生的影响。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的期限和条件等由双方自行约定。例如,如果劳动者因受伤正在等待劳动能力鉴定,但预计不会对工作能力产生太大影响,用人单位可能会同意按照原合同条件或者适当调整后续签合同。
- 明确约定相关事项:在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的相关处理方式。比如,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劳动者劳动能力受损,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双方可以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或者劳动报酬等;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双方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 若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
-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三年零五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三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关注劳动能力鉴定后续事宜:虽然劳动合同已经期满终止,但劳动者仍应继续关注劳动能力鉴定的进展。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伤残等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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