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公司关闭其中一个小店,导致员工工作关系受影响,员工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具体需根据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及原因来判断,常见情况如下: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因经营困难、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6条,若公司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小店关闭属于客观情况变化),且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如调岗至其他门店)达成一致,公司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需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员工工作5年,可获5个月工资补偿。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未协商直接辞退、无合法理由)
若公司未履行协商程序或无法证明解除合法性(如小店关闭不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员工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即工作5年可获10个月工资赔偿。
员工主动离职或同意调岗
关键提醒:
如有具体细节(如公司解除理由、是否协商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