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劳务派遣连续签3次合同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属于正规手续,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均无续签意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双方连续签订3次合同后,合同到期时均明确表示不再续签,且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则属于合法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正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若劳动者提出续签但劳务派遣单位拒绝
若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即使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务派遣单位仍需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若未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此时终止手续因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存在瑕疵。
实务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终止等领域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