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犯人重病狱中医院无法治好,且需保外就医但又没有家属申请的情况,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保外就医的申请流程,根据相关规定,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都有权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若罪犯本人因重病无法亲自提出申请,且没有亲属或监护人代为申请,监狱方面在了解到罪犯的病情后,也有责任和义务主动考虑是否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以保障罪犯的生命健康权。
其次,关于罪犯的医疗保障问题,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罪犯的医疗保障工作,并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罪犯的医疗保障水平。例如,部分省份已将罪犯纳入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有效提高了罪犯的医疗保障水平。同时,监狱系统也实施了罪犯大病统筹制度,争取大病专项经费,以解决大病医疗费不足的问题。
再者,针对监狱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司法部一直在推动和加强监社医疗协作工作。监狱医疗机构作为基层首诊医疗机构,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对于急重症病犯,可以送往监狱局中心医院诊治,如病情需要,还可以送往社会医疗机构诊治或请社会医疗机构专家入监会诊。这种社会分级诊疗模式,旨在充分利用社会医疗资源,保障罪犯的基本医疗需求。
针对您提到的具体情况,如果犯人重病且狱中医院无法治好,监狱方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或者联系社会医疗机构进行转诊治疗。同时,监狱方面也会积极与犯人的家属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告知他们犯人的病情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并鼓励他们提出保外就医的申请。
如果确实没有家属或监护人愿意或能够提出申请,监狱方面在评估犯人的病情和医疗需求后,可以依法依规自行决定是否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医疗措施,以保障犯人的生命健康权。
综上所述,对于犯人重病且狱中医院无法治好、需保外就医但又没有家属申请的情况,监狱方面会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犯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和生命健康权。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与监狱方面沟通联系,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