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九月份工资到十一月十七号都没发,劳动者不可以直接以此为由“被逼离职”,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
分析说明:
工资发放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被逼离职”的合法性:
- “被逼离职”并非法律术语,且通常不是一种合法的离职方式。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而选择离职,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离职申请,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
- 若劳动者直接以“被逼离职”为由离开工作岗位,可能被视为擅自离职,从而失去要求经济补偿的权利,甚至可能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而承担相应责任。
合法维权途径:
- 协商:劳动者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 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 劳动仲裁: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款,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 诉讼: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补偿的可能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以及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行动建议:
- 劳动者应当保留好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证据材料,以便在协商、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 劳动者在提出离职申请时,应当明确说明离职原因,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
- 若劳动者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担心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后续思考依据:
- 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程序,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非法手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 劳动者在离职前应当仔细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和未来发展,确保离职决定符合自己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