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工(通常可理解为类似暑假工的短期用工)加班和正式工加班待遇不一样,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违法,但具体是否违法需根据假期工的用工性质及加班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假期工,即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法律并未强制要求支付加班费。如果双方约定了小时工资标准,并且不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即使加班费与正常工资相同,通常也不构成违法。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假期工,加班费的支付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假期工认为自己的加班费权益受到侵害,应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要求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假期工加班和正式工加班待遇不一样,在非全日制用工且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通常不违法;但在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将构成违法。假期工应了解自己的用工性质和加班权益,以便在权益受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