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单位工作满10年,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同时,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 分析说明
- 在本题中,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0年,且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这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因此,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于劳动者工作满10年,所以单位应当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同一单位工作满10年,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时,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