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上班途中受伤工伤社保认证不了,公司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这是工伤认定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的工伤认定:
- 如果您在上班途中遭遇的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并且因此受伤,那么您的受伤情况应当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此时,如果社保部门未予认定,您有权要求社保部门重新审核,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相反,如果您是由于个人不慎,如走路滑倒、骑车摔倒等,并未涉及到交通事故或特定事故的情况,那么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社保部门一般不会将其认定为工伤。
特殊情形下的工伤认定:
- 尽管上述情况是一般原则,但也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如果您在上班途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这种伤害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另外,如果您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即使这些活动并非直接与工作相关,也有可能被视为工伤。
公司责任的分析:
- 如果您的受伤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但社保部门未予认定,且公司在此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未及时为您申报工伤、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等),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如果您的受伤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那么公司通常不需要承担工伤责任。但公司仍应关注您的健康状况,并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救济途径:
- 如果您对社保部门作出的不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您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具体来说,您可以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上班途中受伤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取决于具体的案情和证据。如果您的受伤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但社保未予认定,且公司存在过错,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