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乙方不履约告知函怎么写-陈俊律师|法行宝
2025-10-17 合同纠纷

中标后乙方不履约告知函的撰写要点及示例如下:

  1. 明确告知函的核心目的
    告知函需正式、明确地指出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要求其限期整改或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函件应具备法律效力,避免情绪化表述。

  2. 告知函的结构与内容

    • 标题:直接注明“关于中标后不履约的告知函”或“履约催告函”。
    • 称谓:顶格写明乙方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如“XX公司并XX总经理”)。
    • 正文:
      1. 事实陈述:简述中标过程(如“我方于XX年XX月XX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贵司为XX项目中标单位”),明确乙方未履约的具体行为(如“未按合同约定于XX日前进场施工”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2. 法律依据:引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3. 要求与期限:明确要求乙方在收到函件后XX日内(如7日)完成履约或提出解决方案,否则将解除合同并索赔。
      4. 法律后果:声明若乙方未回应,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仲裁、诉讼),并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维权费用)。
    • 结尾:写明发函方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
  3. 示例模板

    关于XX项目中标后不履约的告知函
    XX公司并XX总经理: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贵司为“XX项目”(招标编号:XX)中标单位,双方已于XX年XX月XX日签订《XX合同》(合同编号:XX)。根据合同第X条约定,贵司应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XX义务(如“支付履约保证金XX万元”或“进场施工”),但截至本函发出之日,贵司仍未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及合同第X条约定,贵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现正式函告如下:

    1. 请贵司于收到本函后7日内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并书面回复整改方案;
    2. 若逾期未履行,我方将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贵司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延期损失、重新招标费用及违约金XX万元)。
      本函一式两份,贵司签收后留存一份。
      特此函告!
      XX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4. 注意事项

    • 证据留存:发送前需通过EMS(留存邮寄凭证)或电子邮件(要求对方确认收悉)送达,并保留送达记录。
    • 后续行动:若乙方仍不履约,需在诉讼时效内(通常3年)提起仲裁或诉讼,避免超过时效。
    • 协商优先:在函件中可留出协商空间(如“若贵司确有困难,可于XX日前与我方联系协商”),但需明确底线。

如有具体条款或细节需调整,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善函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