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公司。针对您描述的情况,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同时在您离职时可能存在违法情形,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下是具体分析:
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维权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操作建议:您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 未缴纳社保的维权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或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补缴。
- 操作建议:您可向当地社保局(或税务部门,部分地区社保费由税务征收)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报销、失业金等),可一并主张赔偿。
3. 违法离职的维权
- 若公司以“未签合同”“未缴社保”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2N,N为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
- 若您因公司违法行为(如未缴社保)被迫离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经济补偿金(N)。
- 操作建议:明确离职原因(如公司未缴社保导致您被迫离职),在仲裁时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 综合维权路径
- 步骤一:收集证据(劳动关系证明、工资记录、离职通知等)。
- 步骤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 步骤三: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 步骤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 仲裁时效为1年,自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离职之日)。
- 社保补缴可能涉及滞纳金,但个人部分仍需承担。
建议:尽快行动,避免超过时效。若需进一步指导证据收集或仲裁流程,可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