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夫妻都是体制内跨市能否休探亲假”的问题,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您做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如果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是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的。具体来说,每年可以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都是体制内职工,且跨市工作,导致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那么根据上述规定,您或您的配偶是有资格申请探望配偶的探亲假的。
另外,关于“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界定,根据《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劳总险字〔1981〕12号)第三条,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这是判断是否符合探亲假条件的重要依据。
至于申请探亲假的具体流程,通常需要您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工作证明、居住证明等,以证明您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单位人事部门会根据政策规定和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并决定是否批准您的探亲假申请。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且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这是为了确保您能够有足够的时间与配偶团聚。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都是体制内职工且跨市工作,导致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那么您或您的配偶是有资格申请探望配偶的探亲假的。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单位而异,建议您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