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同一个省份不同的市的人员是否可以休探亲假”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探亲假的享受并不受地域限制,即并不要求夫妻双方或职工与父母必须分属不同的省份。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及相关实施细则,只要职工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并且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就可以享受相应的探亲假待遇。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在西宁市,一方在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虽然他们位于同一个省份的不同城市,但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即他们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那么他们就可以享受探亲假。同样地,如果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职工也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关于探亲假的具体天数,根据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休探亲假,职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