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事故,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况
- 不算工伤:如果“超龄”员工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那么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通常被视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认定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 例如,如果王某已经退休并领取退休金,然后再被某公司聘用为保安,他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况
- 可能算工伤:如果“超龄”员工虽然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并且仍然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同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如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等文件,均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认定的适用范围。
- 实例说明:如案例中王某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他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符合这一规定。
三. 特殊情况下的特别约定
- 即便“超龄”员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但如果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如返聘合同、兼职协议等),并且在这些约定中明确了工伤认定的相关条款,那么在特定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我建议,在具体案例中,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年龄、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性质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或特殊做法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工伤。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