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未签劳动合同、断交社保、欠工资,且辞职报告给老板不签字的情况,我将为您提供一个清晰、详细且有深度的解答。
首先,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并可以主张从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
其次,针对断交社保的问题,社保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若用人单位断交社保,您有权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再来看欠工资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
最后,关于辞职报告给老板不签字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即使老板不签字批准您的辞职报告,只要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您的辞职行为就是有效的。为了确保您的辞职决定能够得到证明,建议您将辞职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至公司,并保留好邮寄凭证。
若您已经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但老板仍然不签字且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老板沟通:首先尝试与老板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离职的决心和原因,同时也倾听老板的意见和想法,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
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若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其协助和指导。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若经过上述步骤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您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面对未签劳动合同、断交社保、欠工资以及辞职报告不签字等问题,您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依法维权。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