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扶梯摔倒,若商场未及时关闭存在安全隐患的扶梯,则商场需承担相应责任。
一. 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
- 商场作为扶梯的管理人,对扶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扶梯存在质量问题、维护不到位,或者没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等安全隐患,且商场未及时关闭扶梯,导致顾客受伤,商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例如,扶梯踏板松动属于质量问题,若商场未及时发现并关闭扶梯,顾客因此摔倒受伤,商场需承担责任。
二. 顾客的安全注意义务
- 顾客在乘坐自动扶梯时,也应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如果顾客自身有过错,如嬉笑玩耍、逆向行走等,导致摔倒受伤,依据过错相抵原则,商场的赔偿责任会适当减轻。
三. 第三方的责任
- 如果扶梯生产厂家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致使顾客受伤,顾客有权先向商场索赔,之后商场再向厂家追偿。
综上所述,商场在扶梯管理上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及时关闭,导致顾客摔倒受伤,商场需承担相应责任。但顾客也应注意自身安全,遵守商场规定。我建议您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收集证据,如监控录像、医疗证明等,以便后续维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