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员工因单位未缴社保被迫离职,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直到仲裁结束,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
具体分析:
被迫离职的合法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员工因单位未缴社保而被迫离职,是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工资支付的义务: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员工提出离职,且处于劳动仲裁期间,只要劳动关系尚未正式解除(即仲裁裁决未生效前),用人单位就应当继续支付工资。
劳动仲裁期间的工资支付: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定方式,其期间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续。因此,在劳动仲裁期间,员工仍然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仲裁裁决最终认定员工被迫离职合法,且单位确实存在未缴社保的违法行为,那么单位不仅需要补缴社保,还需要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
实际操作建议:
总结:员工因单位未缴社保被迫离职,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直到仲裁结束,完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