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若用人单位经查不存在,劳动仲裁机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其内容需包含不予受理的原因、法律依据及救济途径。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
1. 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核心要素
2. 不予受理通知书示例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
X劳仲不字〔2023〕XX号
申请人:张三,男,XX岁,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方:XX公司(经查,该单位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主体不存在)。
申请事项:申请人要求被申请方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共计XX元。
不予受理原因:
经核查,被申请方“XX公司”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无合法用工主体资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委决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救济途径:
申请人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章)
2023年XX月XX日
3. 注意事项
4. 延伸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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