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在公司干了一年半没签无固定劳动合同离职要补偿可以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在公司干了一年半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离职时,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一年多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以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未签合同的月数(即一年半,也就是18个月减去首月未签合同的宽限期,实际可计算为17个月或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的双倍工资支付月数,但核心原则是按未签合同的实际月数计算差额)。不过,实际操作中,双倍工资的支付通常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至满一年前,即最多11个月双倍工资(若严格从第二个月算起至满一年),但具体还需根据地方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此处我们主要强调您有权要求双倍工资差额的原则。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情形,您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通常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补偿协议。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介入调查并帮助您维护权益。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投诉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您在公司干了一年半未签无固定劳动合同离职,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可能的经济补偿的。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