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在没有发货单和收货单的情况下,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起诉单位追讨货款,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商业交易中,发货单和收货单通常是证明货物交付和接收的重要证据。然而,在您的情况下,这些单据已经丢失,这确实给追讨货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不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商业交易中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它是证明交易发生和金额确定的重要凭证。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如果仅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没有其他直接证据(如发货单、收货单)来证明货物的实际交付,那么在法律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争议。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身并不能直接证明货物的交付情况,它只能证明交易的存在和金额。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货款。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和因素。如果您能够提供其他间接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比如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合同、付款记录等,这些证据可能有助于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货物的交付情况。
此外,根据一些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信息(如购货方名称、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与您的主张相符,且对方无法提供相反证据来反驳您的主张,那么法院有可能会认定交易的真实性,并支持您的追讨请求。
因此,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其他证据:尽可能收集与交易相关的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付款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咨询专业律师:在起诉之前,最好咨询一位专业的律师,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和可能的诉讼结果。律师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货款,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您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参与诉讼过程: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积极参与,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如果需要,您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等措施。
总之,虽然在没有发货单和收货单的情况下追讨货款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但您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