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自制饮品制售怎么处罚-方尧律师|法行宝
2025-09-04 侵权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没有自制饮品制售怎么处罚”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食品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自制饮品制售的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违法行为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对于自制饮品制售而言,它属于餐饮服务的一部分,因此也需要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如果食品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自制饮品制售,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二、处罚依据及种类

  1.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2. 处罚种类:

    • 没收违法所得:对于未经许可经营自制饮品制售所获得的收入,将被依法没收。
    • 罚款: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时)或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时)的罚款。
    • 其他可能的处罚:如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具体取决于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

三、实际案例

以乐山市五通桥区周小鲜小吃店为例,该店因未经许可经营自制饮品制售,被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3.5元的处罚。另一个案例是陵水某网咖店,该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自制饮品制售和热食类食品制售项目,被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款60000元。

四、建议与提醒

  1. 合法经营:食品经营者应确保在取得相应食品经营许可的前提下开展自制饮品制售等餐饮服务活动。
  2. 及时变更许可:如果食品经营者需要增加食品经营类别(如从热食类食品制售增加到自制饮品制售),应及时携带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所属辖区的审批部门申请变更,增加食品经营项目。
  3. 遵守法律法规: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和合法经营。

综上所述,没有自制饮品制售许可而擅自经营自制饮品制售是违法行为,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法律后果。因此,建议食品经营者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