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您提到自己目前处于试用期,且试用期为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您只需要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等待公司批准或招到新人。
接下来,我们根据您提出离职的具体日期来计算您可以离开的时间。您提到是在8月28日提出的离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在提出离职后的第三天,也就是8月31日(如果8月28日算第一天的话,考虑到实际工作日可能涉及周末,但法律未明确要求必须是工作日,此处按自然日计算)之后离开公司。不过,为了更稳妥和明确,建议您在8月28日当天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如邮件、离职申请书等)向公司正式提出离职申请,并明确表明您将在三天后,即最早9月1日(如果8月28日不算作提前通知的第一天,从29日开始算三天则为9月1日)离开公司。
最后,我需要提醒您的是,虽然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出于职业操守和人际关系考虑,建议您在离职前尽量与公司沟通好工作交接等事宜,确保工作的平稳过渡。
综上所述,您最早可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的第三天(即最早9月1日,具体根据您实际提出离职的书面通知日期计算)离开公司。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