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工作10年以上,离职后五个月再就业新单位是否享受年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并未限定必须在同一单位,因此,它既包括了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涵盖了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况。
对于您的情况,虽然您在离职后有五个月的间隔期,但关键在于您在离职前已经累计工作了10年以上。根据条例,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应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这一权益是基于您的累计工作年限,而非仅基于您在当前单位的工作年限。
接下来,关于再就业后在新单位是否享受年假的问题,由于您已经满足了“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条件,且您的累计工作年限已经超过了10年,因此您在新单位同样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来说,您应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
此外,关于年休假的安排,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还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
综上所述,您在工作10年以上,离职后五个月再就业新单位的情况下,仍然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且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10天。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