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2020年前没交保险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则不合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2020年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属于特殊用工形式(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则可能不违法: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全部的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的方式和比例与全日制用工有所不同。但这种情况必须严格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属于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那么用人单位通常没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但这也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和合同约定来判断。
总结与建议:
- 对于您在职期间2020年前没交保险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如果存在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 如果您对具体情况不确定或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