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工作单位不给交保险不合法。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二. 分析
单位义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随意免除。
员工权利:员工也有权要求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未履行这一义务,员工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三. 结论与建议
我建议,如果你发现之前的工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首先与单位沟通,要求单位为你补缴。如果单位拒绝或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