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单位不给交保险合法吗-朱群群律师|法行宝
2025-09-18 劳动纠纷

不合法。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也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单位以“休息”为由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2. 法律后果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有权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 特殊情况说明

    • 若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如兼职),则单位无需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需缴纳工伤保险。
    • 若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单位也必须缴纳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若单位通过“现金补贴”等方式替代社保缴纳,该行为同样违法,社保具有强制性,不能以其他形式替代。

建议行动:

  1. 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2. 先与单位协商补缴社保;
  3.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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