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劳动仲裁赢了后,公司协商解决但钱不以补偿金的名义给,钱是否可以收,我的分析如下:
从法律性质上分析:
- 劳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应当按照裁决内容履行支付义务。如果公司以补偿金之外的名义支付款项,这并不改变款项的法律性质,即该款项本质上仍是对您劳动权益的补偿或赔偿。
- 关键在于,您与公司之间是否就款项的支付达成了一致,并且这种一致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那么以何种名义支付并不影响款项的合法性。
从实际操作角度考虑:
- 如果您担心以非补偿金名义接收款项会影响后续权益,比如税收、社保等方面,您可以与公司进一步沟通,明确款项的性质和用途,并要求公司在支付时注明款项的详细信息。
- 另外,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在接收款项时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说明,明确该款项是针对劳动仲裁裁决的支付,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关于法律后果的提醒:
- 如果您接受了公司以非补偿金名义支付的款项,并且双方没有就款项性质达成明确书面协议,未来如果公司或第三方对此提出异议,您可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款项与劳动仲裁裁决的关联性。
- 因此,为了降低潜在风险,建议您在接收款项前与公司就款项性质、用途等达成明确书面协议。
综上所述:
- 在法律性质上,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以何种名义支付款项并不影响其合法性。
- 从实际操作角度考虑,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并降低潜在风险,建议您与公司就款项性质、用途等达成明确书面协议。
- 如果您对款项的接收或后续处理有任何疑虑或担忧,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