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公司存在混同用工,离职后被拖欠工资,是追加两个被申请人混同用工好还是追究”的问题,我给出以下建议:
首先,结论是否定的,不建议直接追加两个被申请人混同用工,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追究方式。
分析说明
混同用工的法律后果:
追加被申请人的考虑:
追究单一责任主体的考虑:
实际操作的建议:
具体建议
收集证据:首先,你需要收集所有与你的工作关系和工资拖欠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
明确责任主体:基于收集到的证据,尝试明确是哪个企业拖欠了你的工资。如果确实是混同用工导致难以区分,那么再考虑是否追加被申请人。
提起劳动仲裁:在明确责任主体后,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可能的经济补偿。
法律咨询: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综上所述,是否追加两个被申请人混同用工,取决于你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收集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直接追究单一责任主体可能更为直接和有效。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