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工程未结算,实际起诉发包人可以申请鉴定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在未结算的情况下,您通常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从法律层面来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发包人应依约支付工程款。即使双方未达成结算协议,只要承包人能证明工程已交付、质量合格等事实,就有权主张工程款。
在起诉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承包人提供的证据来认定工程款数额。这些证据可能包括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变更单、工程量确认单等,以证明工程范围、工作量及价款计算依据等。如果发包人对已完工程质量或工程款数额提出异议,法院可能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以综合判定工程款数额。
因此,在工程未结算的情况下起诉发包人时,申请鉴定是一种可能的途径,用于确定工程款数额或解决其他与工程相关的争议。但需要注意的是,鉴定并非必经程序,而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来决定是否需要。
此外,即使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或未进行结算,只要承包人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以及应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其诉求也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工程未结算时,实际起诉发包人可以申请鉴定以确定工程款数额或其他争议事项。但在起诉前,承包人应尽可能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以支持其诉求。同时,也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