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没有劳动合同临时工下班途中自己摔倒死亡”这一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点:一是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二是该情形是否构成工伤;三是如果构成工伤,赔偿应如何进行。
劳动关系的认定:
- 尽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若存在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同事证言等证据,可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工伤的认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然而,在此案例中,临时工是“自己摔倒”,并未明确说明是由于交通事故或其他外部因素导致的伤害,因此,这一情形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摔倒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比如,因工作需要在恶劣天气下外出而摔倒),或者摔倒后导致了与工作相关的伤害(比如,摔倒后引发了职业病),则可能另当别论,需要具体分析。
赔偿问题:
- 由于该情形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因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则可能需要根据民法相关规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未为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抚恤金等。
综上所述,没有劳动合同临时工下班途中自己摔倒死亡,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因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具体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如果你或你的家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