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给劳动者应持有的那一份是不合法的。下面我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并给出相关的法律建议。
法律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意味着,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将其中一份交给劳动者保管。
法律后果
如果企业未将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这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劳动者可以:
家属查看劳动合同
关于家属是否可以查看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主要取决于劳动者本人的意愿以及家属的法定权利。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家属并没有直接的查看权。但如果劳动者同意,或者家属作为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如劳动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则有权查看劳动合同。
总结与建议
企业不提供给劳动者应持有的劳动合同份额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家属在特定情况下也有权查看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这需要劳动者本人的同意或依据法定权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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