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加班费没按照1 5计算 后面是否算默认-张时阳律师|法行宝
2025-08-07 劳动纠纷

在职期间加班费没按照1.5倍计算,后面并不算默认。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加班费的计算标准通常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明确规定的,而不是由雇主或员工之间默认约定的。在我国,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加班费的计算通常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 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 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如果雇主未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那么员工有权要求雇主补足差额,并且这种要求并不因为时间的推移而默认放弃。换句话说,员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雇主提出补足加班费的要求,只要这种要求是基于合法的加班事实和正确的计算标准。

因此,如果你在职期间加班费没有按照1.5倍计算,你应该及时与雇主沟通,要求补足差额。如果雇主拒绝或无法达成共识,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住,你的加班费是你的合法收入,你有权要求得到应有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