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当月上班15天,当月工资应该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而不是全额发放。具体来说:
- 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八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工资是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来结算的。
- 实际情况分析:
-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辞退当月工资的发放方式,应按照约定执行。
- 若未约定,通常用人单位会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工资。即辞退当月工作了多少天,就应支付相应天数的工资。例如,一个月工资为5000元,该月工作了15天,那么应支付的工资为5000÷30×15=2500元(以月平均计薪天数30天为例)。
- 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辞退等情形,劳动者可能还有权获得额外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被辞退当月上班15天,当月工资不是全额发放,而是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来结算。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