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续签劳务合同后的第一个月工资比此前减少了18之多,签定合同时并未告知减薪”的问题,我分析如下:
结论:若续签合同后工资减少且未提前告知,这可能构成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未协商一致的情况,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析说明: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若用人单位未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如降薪),则此变更可能无效。
您的权益:
- 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减少的合理解释,并要求其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您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甚至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后续行动建议:
-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工资减少的具体原因,并提出您的异议。
- 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为可能的法律途径做准备。
- 考虑咨询专业律师(如我),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综上所述,若您的工资在续签合同后无故减少,且未得到用人单位的合理解释和提前告知,您有权要求恢复原工资标准或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需要,您可以随时向我咨询具体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