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女儿女婿开厂,丈母娘去厂里干活和做家务是否要开工资,这主要取决于丈母娘与女儿女婿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的雇佣关系或劳务合同关系。如果存在明确的雇佣关系或劳务合同,并且约定了支付工资,那么就需要开工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则一般视为家庭内部互助,不需要开工资。
详细分析:
雇佣关系或劳务合同关系:
- 如果丈母娘与女儿女婿之间签订了雇佣合同或劳务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支付等条款,那么丈母娘在厂里干活和做家务就属于履行合同义务,女儿女婿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丈母娘是否真正需要这份工资,或者是否愿意接受这份工资,女儿女婿都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家庭内部互助:
- 如果丈母娘去厂里干活和做家务是出于家庭内部互助的考虑,没有签订任何雇佣合同或劳务合同,也没有明确约定支付工资,那么一般就视为家庭内部的正常帮助,不需要支付工资。
- 在这种情况下,丈母娘的行为更多是基于亲情和家庭的考虑,而不是为了获取经济报酬。
法律建议:
- 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丈母娘与女儿女婿之间在开始前就明确约定好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以及是否支付工资等事项。
- 如果双方决定支付工资,那么最好签订一份正式的雇佣合同或劳务合同,并在合同中详细约定相关条款。
- 如果双方决定不支付工资,那么也应该以书面形式确认这一点,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误解或争议。
总之,是否支付工资主要取决于双方之间的约定和实际情况。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