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人数需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 独生子女
- 独生子女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可以选择填报一位或两位被赡养人(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扣除额度固定为每月2000元,不受填写人数影响。
二. 非独生子女
- 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 在填写时,同样可以选择填报一位或两位被赡养人,但关键是看兄弟姐妹之间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填写人数需根据实际参与分摊扣除额度的兄弟姐妹人数来确定。
- 分摊方式可以是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赡养人约定分摊,并需留存相关书面协议等资料以备查验。
我建议:在填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留存好相关分摊协议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同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是否为独生子女、被赡养人数量及分摊方式等)来确定填写人数和扣除额度。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