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要求支付未给的工资。下面我为您详细解析这个问题: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只要您为单位提供了劳动,无论是否干到年底,用人单位都必须支付您已工作期间的相应报酬。
突然离职的影响:
- 突然离职可能确实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通知的义务,但这并不构成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理由。
- 如果因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您进行赔偿,但这与工资支付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维权途径:
-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未给的工资。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此进行调查并给出处理意见。
- 您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即使您突然离职,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克扣您的工资。您有权要求支付已工作期间的相应报酬,并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