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问题的核心:询问的是“工作很多年的员工简历造假,被发现后是否需要退还作为主管期间所得的钱财”。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劳动合同与诚信原则: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诚信原则是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诚实守信、不欺诈。
- 简历造假属于欺诈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
简历造假对劳动合同的影响:
- 简历造假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因为用人单位是基于虚假的简历信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 如果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劳动者基于该合同所获得的利益(包括作为主管期间所得的钱财)可能面临被追回的风险。
退还钱财的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因欺诈行为获得的利益,用人单位有权要求退还。
- 退还的范围通常限于因欺诈行为而直接获得的利益,但具体数额和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实际操作的考虑:
- 是否需要退还作为主管期间所得的钱财,还需要考虑用人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
- 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简历造假需要退还所得钱财,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那么劳动者应当遵守并退还。
综上所述,如果工作很多年的员工简历造假被发现,且该造假行为影响了劳动合同的履行或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那么作为主管期间所得的钱财很可能需要退还。具体退还的数额和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并可能受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建议劳动者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应当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