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承诺付款并写了结清证明却不付款,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针对此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对方的行为构成违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对方写了结清证明却不付款,明显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构成违约。
二. 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付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结清证明上的金额继续履行付款义务。
三. 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既然对方已经违约,您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对方违约给您造成的损失,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
四. 实际操作的建议
- 首先,您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明确告知对方其违约行为,并要求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
综上所述,面对对方承诺付款并写了结清证明却不付款的情况,您完全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