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赔偿未谈拢而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员工依法享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赔偿问题与办理离职手续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办理离职。以下是我针对您当前情况给出的具体建议:
与单位沟通:
- 明确指出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的做法是违法的。
- 要求单位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并留存好沟通凭证。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并督促单位办好离职手续。
申请劳动仲裁:
- 若单位仍然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在劳动仲裁中,您可以要求单位协助办理离职手续,并同时解决赔偿争议。
- 仲裁时,您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等能证明您权益受损的证据。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结论:
单位因赔偿未谈拢而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是违法的。您可以通过与单位沟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请务必留存好相关凭证,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