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双方都弄丢了,以下是我的建议:
首先,尽管劳动合同原件丢失,但双方仍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丢失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续,以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对于劳动者而言:
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看是否能够找到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者电子版的备份。如果用人单位保存有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电子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用人单位的印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如果用人单位也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电子版,劳动者可以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如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依据。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
应当尽快与劳动者沟通,说明劳动合同丢失的情况,并尝试与劳动者协商解决方案。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认可,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也应当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保管制度,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但在这个情况下,由于双方都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原件丢失,所以并不适用这一规定。
总的来说,尽管劳动合同原件丢失可能会带来一些不便,但双方仍然可以通过沟通和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有任何争议或问题,建议及时向我咨询,我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