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由谁来支付工资”的问题,我可以给你明确的解答。
若员工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且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那么应认定为工伤。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即停工留薪期工资。
下面我为你详细解释这一结论,并分情况讨论其他可能性:
工伤认定与工资支付: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
- 构成工伤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非工伤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 若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在员工,且不属于工伤情形,那么员工因伤无法正常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规章制度支付病假工资。
- 病假工资标准各地规定不同,但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如80%)。
特别约定的情况:
- 若员工与用人单位另有关于此类情况工资支付的特别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从其约定。
综上所述,员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时,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若不属于工伤,则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具体数额依据当地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确定。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